| 📱手机版 | ☁华夏时讯网APP |

登录
×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注册
×

已有账号,请立即登录
找回密码
×

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 时政

民政部发文规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

来源:新华社  作者:《华夏时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6-02-27

摘要: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2月26日从民政部获悉,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公...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2月26日从民政部获悉,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公布,办法共6章50条,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据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设立,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机构等。

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规定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

办法指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依法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服务,规定有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在监护支持、心理关爱、临时性照料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并每年组织或者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等。

责任编辑:《华夏时讯网》编辑

上一篇:键邦股份(603285):引领环保助剂行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AI热潮被推向新高度 腾讯阿里等打响"用户争夺战"

分享到:

华夏时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时讯网” 或“来源: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华夏时讯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华夏 时讯网”或“来源: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华夏时讯网”及/或标有“华夏时讯网(hxsxnews.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华夏时讯网作者XXX摄”或 “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作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华夏时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59447158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341002733 邮箱:hxsxnews@163.com

评论框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客服电话:010-59447158  传真:010-59447158  邮箱:hxsxnews@yeah.net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Copyright Up to 2025 华夏时讯网 www.hxsxnew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19036145号

特别声明:未经授权禁止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