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华夏时讯网APP |

登录
×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注册
×

已有账号,请立即登录
找回密码
×

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 宏观

沈阳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缓解养老市场需求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华夏时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9-12-18

摘要:  记者18日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建立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确立了以医为主,以失能失智老人为服务主体,...

  记者18日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沈阳建立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确立了以医为主,以失能失智老人为服务主体,一张床上实现医疗与养老结合的战略定位,多措并举为老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苏立明介绍,近年来,沈阳以构建沈阳特色的便民、利民、惠民医养结合体系为抓手,全面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打造了“医养结合沈阳样本”。

  据介绍,沈阳开设医养结合床位,满足失能、失智老人需求。2018年,沈阳市在全国率先打造以医院为中心的医养结合模式,为推进医疗机构实现医养结合创新发展开创了新途径。目前,全市建设了31个医养结合试点机构、2503张医养结合床位,可提供高、中高、中、中低、低5个层面的专业医养结合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探索“院中院”的模式,即医院和养老院,实现了医养“零距离”。同时,开展为老服务便民举措,满足活力老人需求。沈阳市197个医疗机构开通了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72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了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

  沈阳还建立安宁疗护试点机构,让生命终末期老年人安详舒适有尊严。2019年5月,国家卫健委确定沈阳市为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城市,沈阳成为国家级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的双试点城市。沈阳市卫健委首批确立10个安宁疗护试点医院,为疾病终末期患者在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建立了沈阳安宁疗护联合体,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上级单位的技术指导下,能够开展同质化的安宁疗护服务。

  此外,沈阳建立了医养结合行政管理体系,2019年初,沈阳市卫健委在全国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成立了唯一的医养结合处,出台了医养结合工作的政策、标准、规范,形成了政策体系。同时,还构建了医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医养结合监督管理体系、医养结合法律体系。

  苏立明说,下一步沈阳市卫健委将继续深入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深化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扩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模,加强质量控制监管体系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积极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建立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进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体系,健全服务标准和规范。


责任编辑:《华夏时讯网》编辑

上一篇:推动政府数据规范有序开放共享

下一篇:《证券法》修订草案下周四审

分享到:

华夏时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时讯网” 或“来源: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华夏时讯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华夏 时讯网”或“来源: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华夏时讯网”及/或标有“华夏时讯网(hxsxnews.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华夏时讯网作者XXX摄”或 “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作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华夏时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59447158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341002733 邮箱:hxsxnews@163.com

评论框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密码:

 客服电话:010-59447158  传真:010-59447158  邮箱:hxsxnews@yeah.net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Copyright Up to 2025 华夏时讯网 www.hxsxnews.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19036145号

特别声明:未经授权禁止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