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着力打造一流政采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作者:《华夏时讯网》编辑 发布时间:2020-04-30
河北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印发《关于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进一步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根据《实施方案》,河北省将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网上运行机制。据了解,河北省财政厅将在2020年12月底前优化升级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开标大厅、电子档案、场地预约、专家费管理等系统功能模块;督促指导设区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电子化(包括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对于需要在多个区域内抽取评审专家的项目,实现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
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及时向市场主体提供依法公开的各类政府采购信息,河北省财政厅将从两个方面齐发力:一是在2020年12月底前优化升级“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栏目内容设置,使网站信息公开渠道更畅通、模块更丰富、查询更便利;二是在2020年12月底前先由省本级试点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2021年在省本级全部实行,各市县(区)于2022年前全部实行。河北省财政厅还强调,采购人应在部门预算批复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
关于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河北省财政厅强调,在2021年编报部门年度预算时,应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另外,在编报2021年预算过程中,财政部门应监督指导采购人科学合理编报预留份额,落实预留份额指标。
责任编辑:《华夏时讯网》编辑
上一篇:电动自行车号牌采购已完成
下一篇:“负油价”深刻影响全球石油经济
华夏时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华夏时讯网” 或“来源: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华夏时讯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华夏 时讯网”或“来源:华夏时讯-华夏时讯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